怎样让医生执业更安全
时间:2017-08-30 09:12:09 来源:中山东方医院
5月5日下午,四川省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医师陈仲伟在家中被一男子持刀重伤,经43小时连续抢救无效身亡。
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伤医事件刺痛人心。从四川到中山再到江西,伤医、杀医事件的集中爆发,让医护人员的执业风险已经从职业本身转移到人身。
到底谁来保障医生执业安全?
制度:持续推进与执行到位 需考量
如果我们跳出当下这个舆情节点,以更长的时间维度来观察,将不难发现伤医案从不缺乏舆论关注。且每次舆论聚焦,都或多或少推动了制度的修正和进步。
2012年4月30日,家卫生部、公安部联合发出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》,明确警方将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医闹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。
2013年10月,家卫计委、公安部联合出台《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通过人防、物防、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“平安医院”。
其中,特别提出“医院要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器械”。
2015年11月1日起,刑法修正案(九)正式实施,该修正案规定:“聚众扰乱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和教学、科研、医疗无法进行,造成严重损失的,对要分子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”
2016年3月30日,家卫计委、中央综治办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严打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,通知中表示,在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,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;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,列清单重点关注。
医院:强硬姿态与安防投入 都需要
医院下血本,设安防系统了吗?
2013年10月,家卫计委、公安部联合出台《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意见中对二级以上医院,提出硬性标准,都很“给力”。
比如,在安保人员设置上,要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%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‰的标准配备。
又比如,在技防系统建设上,要包括入侵报警系统、视频监控系统、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等。但结合近年来大量的伤医事件来观察,这个标准是不是执行到位,很让人担心。
医院建立“伤医事件”应对方案了吗?
针对暴力伤医事件,成都市儿童医院制定了《医务人员因工作原因受人身伤害处理流程》。由医务科下发给各个科室,让每一个医护人员熟知此流程,并强调医院不希望员工与施暴者和解,医院会提供一切帮助,支持医务人员维权。
2004年2月11日,华西医院发生恶性伤医事件,普外一科主任、肝病治疗专家李宁教授被病人家属砍伤。2004年3月30日,华西医院为康复出院,返回工作岗位的李宁教授配备“贴身保镖”,在其上班期间,均有保镖全程“贴身保护”。不仅如此,华西医院还给另外4名教授也配备了“贴身保镖”,以保障骨干医生的人身安全。
任何一个群体的恐慌,都需要制度的关怀来安抚和纾解。给予医生执业安全感,不光是医院的责任,还需要政府机构、媒体、和民众的合力参与。不断完善安全标准,严格落实安全措施,建立严格问责机制,识别潜在危险因素,才能令暴力伤医事件从“零容忍”到“零发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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